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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人、平台全罚!大庆双案同查网约车开出2.6万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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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网约车行业在为大庆市民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违法违规现象频发。为规范营运秩序、保障乘客权益,大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违四罚”制度。

日前,该支队公布两起网约车领域典型案例,警示从业者依法经营。

案例一:“双无证”车辆通过蔚蓝出行平台接单被罚

去年6月17日,大庆交通执法人员在萨尔图区学伟大街昆购超市附近巡查时,发现王某友驾驶的黑E8**28号起亚轿车形迹异常。

经调查,王某友当日通过蔚蓝出行平台承接订单,从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搭载乘客至昆购超市,平台结算金额4.76元。

经查实,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王某友也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大庆市交通运输局对王某友作出罚款3200元(无证营运3000元+无证驾驶200元)的处罚;对平台运营方平源网络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蔚蓝出行),因其提供无资质车辆及驾驶员,合计罚款1万元(每项违规各罚5000元)。

案例二:立道出行平台“双无证”车辆载客被罚

去年6月18日,执法人员在客运枢纽站附近查处赵某国驾驶的黑E6**56号白色观致轿车,车内乘客通过“立道出行平台”下单,从联想科技城至客运枢纽站,平台结算车费5.15元。

调查显示,赵某国及其车辆均未取得相应营运资质,涉事平台辽宁无限繁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立道出行),同样存在违规提供无资质车辆及驾驶员的行为。

最终,赵某国因“双无证”营运被罚款3200元,立道出行大庆分公司因两项违规行为合计被罚1万元。

大庆市交通运输部门指出,网约车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依法依规运营。执法部门将持续强化监管,对“双无证”营运、平台默许违规等行为实行“一案双查”(同时追究车辆、驾驶员及平台责任)和“一违四罚”(对车辆、驾驶员、企业、企业负责人分别处罚)。广大从业者及平台需严格遵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确保车辆和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