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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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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人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华宾

身份证号码:32072119861105****

家庭住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大朱旭村三队110号

涉案标的:192177.18元

执行案号:(2025)晋0781执206号

执行依据:介休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晋0781民初2118号民事调解书

联系人:冯法官

联系电话:0354-8536887

被执行人:沈亚伟

身份证号码:41108219871124****

家庭住址:河南省长葛市金桥办新107国道农技中心家属院南楼1单元101室

涉案标的:142036.6元

执行案号:(2025)晋0781执242号

执行依据:介休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晋0781民初776号民事判决书

联系人:冯法官

联系电话:0354-8536887

凡向介休市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位置或财产(不含法院已经掌握)线索,经查证属实且实际执行到位后,给予执行到位标的10%奖励举报者。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特别提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

1、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人民法院已经掌握;

2、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已经由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报或者属于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查封、扣押范围的;

3、举报人举报被悬赏对象下落线索前,被执行人已经主动出现的;

4、举报人举报前,案件已执行完毕或达成执行和解的;

5、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6、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不应支付悬赏金的其他情形。

介休市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来源:介休法院

编辑: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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